南宋抗金名將及民族英雄

作者: admin
發佈於: 2024-11-21

 

岳飛(1103年3月24日—1142年1月27日),鵬舉,宋朝相州湯陰(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)人。

 

南宋名將及民族英雄 ,官至少保樞密副使,受封武昌郡開國公。遭大臣秦檜等人誣陷而被宋高宗賜死。多年後,宋孝宗為其平反,追諡武穆。

 

後被南宋其他皇帝追贈太師,追封鄂王,改諡忠武。明神宗萬曆帝加封其為三界靖魔大帝,配奉於各地武廟。 後世多稱呼其為岳武穆、武穆王、岳忠武王。

 

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,從南宋建炎二年(1128年)遇宗澤起到紹興十一年(1141年)為止的十餘年間,率領岳家軍與金軍進行過數百次大小戰鬥。

 

紹興十年(1140年),金太祖四子完顏兀術毀盟攻宋,岳飛揮師北伐,先後收復鄭州洛城等地,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,進軍朱仙鎮。

 

宋高宗卻一意求和,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,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。在紹興和議過程中,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,被捕入獄。

 

紹興十二年(1142年1月),岳飛以“莫須有”的謀反罪名,死於獄中。其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亦被害。宋孝宗即位後為岳飛平反,並以禮改葬岳飛於西湖畔棲霞嶺。

 

修《宋史》記載:岳飛治軍以身作則,賞罰分明,紀律嚴整,又能體恤部屬,他率領的“岳家軍”號稱“凍死不拆屋,餓死不擄掠”;敵方女真人讚歎為“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”。

 

岳飛是南宋初唯一成功組織大規模進攻的統帥,他反對宋高宗“僅令自守以待敵,不敢遠攻而求勝”之消極防禦戰略,一貫主張積極進攻。

 

他重視民間抗金力量,繼承李綱與宗澤之“連結河朔”之謀,主張河北抗金武裝和宋官軍互相配合,夾擊金軍,以收復失地。岳飛之文學才華也是將帥中少有,著有詞作《滿江紅·寫懷》,其著作編成《岳忠武王文集》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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